工信部四年后再度叫停国内钢铁产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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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暂停钢铁产能置换方案公示,并计划修订实施办法。
近日,工信部发布通知,自 8 月 23 日起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未按要求公示、公告方案的,将视为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并作为反面典型通报。
早在 2013 年,政府就出台文件,禁止钢铁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并要求项目建设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产能等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应淘汰与该项目产能数量相等的落后或过剩产能;减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应淘汰大于该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
2017 年底,《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发布实施。该办法明确,产能置换方案须向社会公示和公告,才能进入项目备案环节。
有钢铁行业业内人士表示,产能置换政策的初衷是限制和压缩产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企业和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变相新增产能,导致钢铁产能不断扩张,包括以小换大、无中生有,或用已淘汰的产能进行置换。
“在当前钢铁需求下降的情况下,产能过剩更加严重。暂停产能置换公示、公告是对产能扩张的紧急刹车。”该人士分析称。
受下游需求不足、钢价低迷以及主要原燃料价格高位影响,国内钢铁行业今年上半年出现大面积亏损。据统计,11 家上市钢企中,仅太钢不锈实现盈利,其余 10 家均不同程度亏损,总亏损额预计超过 77 亿元。
除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外,工信部还表态称,将加快研究修订《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印发实施。
有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行业将迎来产能相对稳定期,为市场注入供给端的预期。
2020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曾联合发文,要求暂停钢铁产能置换方案公示和公告,并修订实施办法,主要针对产能置换比例偏低、非重点地区缺乏明确置换要求等问题。
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在 2021 年 6 月印发实施,重点区域产能置换比例由 1.25:1 调高为 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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